生效日期:2026 年__月__日 运营主体:太仓金麟科技有限公司
本用户条款(下称「本条款」)是机构客户及其授权使用者使用「金麟智源相变储能选型决策支持模型」(下称「本模型」或「本服务」)所须遵守的行为准则,与服务协议、隐私政策共同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组成部分。机构客户首次调用本服务、或其使用者以机构发放的 API Key 完成首次鉴权请求,即视为机构客户及使用者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约束。
1.1 机构客户:指与甲方签订书面服务合同、通过资质审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。
1.2 使用者:指机构客户授权、以本机构 API Key 调用本服务的人员;使用者行为由机构客户对外承担责任。
1.3 API Key:指甲方向机构客户发放的唯一调用凭证;Key 一经发放即与机构主体绑定,不作为个人身份凭证。
1.4 生成内容:指本模型基于输入与 RAG 四库自动生成的结构化文本、参数建议或方案比选结果。
1.5 本服务仅面向签约机构客户开放,不面向公众提供注册或自助服务,不对个人消费者开放。
2.1 机构客户首次调用本服务、或使用者以机构 Key 完成首次鉴权,即视为接受本条款约束;如不接受,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。
2.2 本条款优先于机构客户单方提出的采购订单、格式条款或口头约定;如本条款与服务协议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,以服务协议为准。
2.3 机构客户应确保其使用者知悉并遵守本条款;使用者违反本条款视为机构客户违约。
3.1 准入流程:机构提交主体资质与业务场景说明 → 甲方合规审核 → 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→ 甲方发放 API Key → 机构凭 Key 调用。
3.2 机构客户应对其提交的主体资质、业务场景说明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;如发生主体变更、业务范围调整,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评估。
3.3 本服务采用「机构资质审核 + API Key 鉴权」形态,非公众手机短信验证形态;API Key 以哈希方式存储,甲方不以明文留存。
3.4 甲方有权对机构客户持续进行合规评估,对超出约定范围或存在违规使用迹象的,可要求补充说明、暂停或注销其调用权限。
4.1 机构客户对 API Key 的生成、保管、定期轮换、遗失注销负完全责任;因 Key 泄露、被盗用导致的调用与风险,由该机构客户承担。
4.2 建议机构客户至少每 90 日轮换一次 Key;甲方可提供失效旧 Key、激活新 Key 的操作接口。
4.3 禁止将 Key 嵌入任何公开可访问的前端代码、开源仓库、客户端分发包或第三方共享环境;不得擅自将 Key 转借、出租、倒卖给任何第三方。
4.4 甲方发现 Key 存在异常调用(如突发流量、越权访问、攻击特征)时,有权先行冻结 Key 并通知机构客户,冻结期间不计入服务等级承诺。
5.1 甲方授予机构客户一项有限的、非独占的、不可转让的、仅供本机构内部业务使用的 API 调用许可。
5.2 许可范围限于相变储能领域的专业咨询问答、方案设计与优化、经济性测算分析、标准与合规解读;不得用于超出约定业务场景的用途。
5.3 机构客户应确保使用者知悉本条款,并对使用者在本服务下的行为负责。
6.1 机构客户及其使用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6.2 甲方对危害安全或严重违规的使用,可不经事先通知立即暂停或终止服务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7.1 使用者输入须合法合规、真实且不侵犯他人权益;不得提交越界、违规或试图规避安全拦截的内容。
7.2 对违法违规、危害安全或超出专业范围的输入,本服务将拒绝回答或转人工,机构客户对此结果应予以配合而非对抗。
7.3 机构客户不得要求、诱导本服务输出其权限之外的内容(如未经授权的他人商业秘密、未公开参数、具体报价或牌号实测值)。
8.1 本模型生成内容由算法自动产生,存在概率性误差与不确定性,仅供参考,不构成工程、投资、法律或专业权威结论。
8.2 生成内容附 AI 生成标识与合规落款,落款提示「以公司实际资料与合同约定为准」;机构客户对外引用时应保留该标识与落款,不得删改或宣称其为甲方官方定论。
8.3 机构对生成内容的对外使用、引用、依赖与据此作出的决策合法性负完全责任;因依赖生成内容导致的工程、商业或法律风险由使用方承担。
8.4 涉及具体参数选型、项目投资测算、合同价款或承诺性结论的,应以公司实际资料、现场勘测与正式合同文件为准,不臆造、不编造。
9.1 甲方权利:模型权重、LoRA 训练成果、RAG 四库、软件代码、API 文档及相关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使用。
9.2 客户权利:机构客户在交互中提供的自有数据、资料归该机构所有;甲方非经明确书面授权,不将其用于模型再训练或其他商业目的。
9.3 生成内容:基于公开与授权资料生成的内容,其知识产权与使用风险按本条款及法律规定处理;机构客户取得的是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生成内容的权利,不取得 underlying 模型或数据的权利。
10.1 本服务对机构客户数据的收集、存储、使用与共享,遵循《隐私政策(B2B 版)》的约定。
10.2 数据依最小必要原则收集,存储于中国大陆境内合规服务器;甲方不将机构交互数据用于模型再训练(除非获得机构明确书面授权)。
10.3 安全审计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,用于合规溯源;机构客户可依照隐私政策与适用法律查询、导出或请求删除其留存数据。
11.1 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提供双方约定的服务可用性;计划内维护将提前通知机构客户,维护窗口不计入可用性违约。
11.2 故障响应:机构客户通过合同约定渠道提交工单,甲方按约定级别响应与恢复。
11.3 因不可抗力、第三方基础网络/电力/硬件故障或机构自身原因(含 Key 管理不当)导致的不可用,不计入服务等级承诺。
12.1 对自动化生成结果有异议,或结果将用于重大工程决策、对外出具技术文件、投标或合同依据的,机构客户应申请人工复核或对接甲方技术团队确认,不应直接采信自动化结果。
12.2 甲方提供人工复核通道;复核结论以甲方技术团队正式书面意见为准,不溯及既往自动化输出。
13.1 本服务按「现状」提供,甲方不就服务的连续性、无中断、无误差作出明示或暗示担保,法律强制性规定除外。
13.2 甲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前提下,对因网络、第三方服务、不可抗力或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、数据延迟、生成误差不承担责任。
14.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甲方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导致的间接、附带、特殊或后果性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、数据损失、商誉损失)不承担责任。
14.2 甲方就本服务产生的累计赔偿责任,以机构客户就该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为上限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15.1 一般违约(如偶发超频、轻微格式违规):提醒、限流或临时降频。
15.2 严重违约(如倒卖 Key、提交违规内容、规避安全拦截、越权访问):暂停或终止服务、注销 Key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15.3 违法或危害安全行为:立即终止服务、留存证据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。
16.1 机构客户可在服务期内请求导出其留存的交互日志与提交数据(受技术可行性与隐私政策约束)。
16.2 服务终止后,机构客户可请求删除其留存数据;法定义务须留存的除外,甲方将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。
17.1 甲方可依法律法规或技术迭代调整本条款,重大变更提前在约定渠道公告;机构客户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接受。
17.2 机构客户可随时依合同终止使用;甲方对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机构可暂停或终止服务。
17.3 本条款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与数据留存义务。
18.1 机构客户对服务或生成内容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:
18.2 甲方在收到有效投诉后,将在合理期限内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19.1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含冲突法规则)。
19.2 争议优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。
19.3 本条款以中文文本为准。
20.1 本条款自机构客户首次调用本服务之日起生效;与服务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服务协议为准。
20.2 本条款未尽事宜,以双方书面约定或甲方公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