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效日期:2026 年__月__日 运营主体:太仓金麟科技有限公司
1.1 本政策适用于通过 API 调用本服务的签约机构客户及其授权使用者,不适用于公众网页用户。
1.2 本服务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数据处理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。
1.3 角色界定:甲方为个人信息处理者;机构客户为其所提供个人信息的来源方与共同保护责任方。
2.1 机构信息:机构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资质材料、业务场景说明、授权联系人姓名与职务、联系邮箱与电话。
2.2 调用与交互数据:API 请求文本、模型返回内容、调用时间、API Key 哈希、客户端 IP、调用频次、会话标识。
2.3 技术运维数据:服务日志、错误堆栈、性能与可用性指标。
2.4 不收集:本服务为 B2B API 形态(机构资质审核 + API Key 鉴权),不收集手机短信验证信息、不收集公众个人信息。
3.1 最小必要、合法正当、目的明确、安全可控;仅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。
3.2 所有个人信息与交互数据存储于中国大陆境内合规云服务器,不跨境传输。
4.1 用于身份核验与准入管理、服务交付(含 RAG 检索与生成)、内容安全审核、日志留存与合规溯源、故障排查与安全防护、经授权的服务优化。
4.2 不将机构交互数据用于模型再训练(除非获得明确书面授权)。
5.1 留存不少于六个月;超出必要期限或合同终止后,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删除或匿名化。
5.2 技术措施:HTTPS/TLS 1.2+ 传输加密、静态加密存储、权限隔离、最小权限内部管控、访问审计、入侵检测。
5.3 管理措施:数据安全责任人、分级访问控制、定期安全评估与员工保密培训。
6.1 不出售或出租机构数据;仅在以下情形披露:机构客户授权;司法或监管依法要求;主体变更(如并购)按同等保护标准转移。
6.2 委托处理:云服务器等受托方须签署数据处理协议,按同等标准保护;甲方对受托方行为负责。
7.1 本服务基于「RAG 检索增强 + 提示词约束 + 大语言模型领域语义生成 + 内容合规审核」架构。模型为自有训练权重(Qwen3-8B + LoRA),非调用第三方通用大模型 API。
7.2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专业权威意见;输出含 AI 标识与合规落款。
7.3 训练与检索数据来源为公开行业资料与甲方自有授权资料,不纳入 Oracle 真本评测集。
8.1 生成过程属算法自动化处理;不涉及对用户个人画像、信用评估或差异化定价。
8.2 用户有权要求说明处理逻辑、申请人工复核或对自动化决策提出异议。
9.1 甲方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;可通过 info@tcjlkj.cn 行使权利,原则上 15 个工作日内响应。
10.1 查询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、撤回授权、注销账户、拒绝自动化决策、投诉举报。通过 info@tcjlkj.cn 行使。
10.2 撤回授权不影响撤回前处理的有效性;注销后按法定期限留存必要日志。
11.1 API 形态基本不涉及网页 Cookie;如提供调试控制台,不通过 Cookie 跨站追踪用户。
12.1 云服务器受数据处理协议约束;RAG 检索仅使用问题文本与知识库上下文,不传输机构敏感标识;嵌入服务(如有)按数据处理协议约束。
13.1 本服务为 B2B 专业服务,不面向未成年人个人用户提供;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。
14.1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,甲方启动应急预案、采取止损措施,并依法依约向机构客户与监管部门报告。
15.1 政策更新将提前告知重大变更;历史版本可应请求提供。联系:info@tcjlkj.cn。